1、此产品为度假自由行产品,无导游带队,报团时请注意!
2、出团前请务必将把有效的身份证件带好,,您提供给河南职工国际旅行社的证件和相关资料,以及通讯联系方式、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,手机保持畅通。。
2、自备防晒用品,晕车药,常用的药品(预防感冒,腹泻等疾病);海边用餐以海鲜为主,请根据自己的情况用餐,以免吃坏肚子
3、因政策性调价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航班、火车延误;山体滑坡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等产生的后果,为人力不可
抗拒)造成的费用增加及游览游览景点的减少,本社只负责退门票差额,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其它责任;产生的
其它事项旅行社只协助解决,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
4.凡患有慢性疾病或智残、智障、智弱者,谢绝参加旅游。如果隐瞒病情参团,在旅途中发生的任何不良后果,旅行社
概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。
6.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,将依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,我社给予协助。
7、报价中未含旅游意外伤害险,强烈建议客人另外投保。游客如自愿办理旅游意外险,则另交10元/人后,由旅行社
代游客向保险公司投保,旅游意外伤害险最高累计赔偿8万元/人(其中意外医疗险最高赔付8000元),18岁以下、65岁以上所有保额减半;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旅游意外险,具体标准参照相应的保险条款或投保明白卡,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。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,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。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,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,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,一切后果均自担,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。
8、旅行社在团队运行中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,对行程作出合理的调整,但不降低团队接待标准。
9、游客在旅行途中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,发生丢失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
10、因您未履行以上义务而导致的任何伤害和损失,河南职工国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11、以上事项事项是合同的一部分,请您在报名时仔细阅读以上注意事项,如签订合同时没有提出意见,等同于对以上事项的认可。
注:假日期间游客较多,请注意自身的安全,看护好自己的随身物品!看护好自己的小孩、随行的老人及行动不便的人!